欢迎您访问betway88必威手机网页版网站!

图片展示
图片展示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发表时间: 2024-02-08 19:23:39 作者:不锈钢电动旗杆

  原标题: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8月4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事项提示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我国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4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4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现场表决能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别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能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30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互联网投票。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雄塑科技四楼会议室。

  上述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2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相关公告。

  1、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另外的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及公开披露。

  (一)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1年8月3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二)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雄塑科技证券投资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邮政编码:528203。

  1、法人股东登记:合乎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前述资料外,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和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合乎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前述资料外,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和本人身份证,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应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传真号码。

  (五)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2021年8月4日(星期三)14:10一14:25进行签到,14:25进场。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一。

  (二)会议咨询: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联系人:杨燕芳,联系方式,邮箱地址:。

  (三)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8月4日下午3:00。

  (二)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8月4日(星期三)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本人/本公司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注:1、对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反对”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3、请填写具体持股数,如未填写,将被视为以委托人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行使表决权。